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图书馆工作制度

发布日期:2018年09月04日 作者: 点击:[]


一、主要工作及流程

1、图书、期刊:采购-收集-核对-盖章-编号-分类-贴书标-录入-验收-入库-上架-排架-查询-借阅

2、过刊:下架-整理-打捆-装订-验收-登录-入库-查询

3、报纸:收验-登记-上架-月报下架-装订-保管-查询

4、因特网:上网登记-检索指导-及时维护

5、读者服务、管理:按时开、闭馆-及时输入读者资料-入计算机读者库-到馆登记-出入馆换证-办理借阅手续-按期催还书-归架

二、工作标准

1、质量标准:按照工作职责要求按时完成每项工作,并按规章制度做好记录,做到有据可查;有团队精神互相配合,及时沟通,班与班之间做好交接记录。

2、环境责任标准:每天坚持打扫卫生,保持室内整洁,安静;各种期刊、图书、报纸及时上架,排列整齐、有序。

3、安全标准:按制度规定做好防水、防火、防蛀、防霉、防尘

三、工作责任

1、交叉责任:有团队精神互相配合,班与班之间做好交接记录。

2、设备管理责任:爱护配备的工作设备,精心保管、使用。

3、物品管理责任:物品的使用、安放、做到帐物相符。

4、密切配合教学、实习、科研等各项任务,主动提供有关资料,定期介绍新书刊内容。

5、全体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,不断提高服务水平。履行职责不到位、影响科室及医院工作的,将按照医院管理规定予以相应处罚,不胜任本职工作的上交人事科。

四、图书馆信息服务制度

图书馆信息服务工作“以服务育人”为宗旨,充分利用本馆现有资源、网络资源,并积极谋求馆际协作,拓宽资源获取渠道,为医院的教学、教研提供完善的信息服务

一、信息服务项目

(一)参考咨询服务

通过书面、口头、电话、信函及网络等多种方式为读者提供信息咨询服务,为读者充分利用本馆资源提供指导。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:

1、新书通报与导读。通过新书通报,撰写书评,导读专栏等多种形式,主动引导读者多读书、读好书。

2、系统使用说明。读者可以通过图书馆检索系统使用说明,了解图书检索系统中的常见问题。

3、书目咨询服务。图书馆提供多种形式的书目咨询服务,读者可以通过机读目录查找馆藏文献收藏情况及读者借阅记录。

读 者 须 知

一、入馆须知

1.读者应自觉遵守图书馆的各项规章制度,服从工作人员

的管理。

2.保持馆内肃静,不得高声喧哗、吵闹。

3.讲究文明礼貌,衣冠整洁,不准穿拖鞋、背心入馆。

4.维护馆内清洁卫生,不得随地吐痰和乱扔纸屑杂物,不得在馆内吸烟。

5.爱护图书馆的书刊,不得乱涂乱画、批点、折叠、撕剪、偷窃等。

6.爱护公物,不乱动馆内设备、桌椅。

二、办证规则

1.新生办证以班为单位,新教工以部门为单位统一办理,每人交一张近期免冠半身小一寸相片。若证件丢失,应及时办理挂失手续,否则一切后果自负。在挂失前借出的图书,概由原持证人负责。挂失后可申请补办证件。补办证件前,读者应将本人所借图书全部归还。

2.补办证件,办理时交相片一张。

3.办理补证手续两周后到办证处领取新证。

4.读者补办新证后,旧证立即停止使用。读者如将旧证找回,应立即将旧证交回流通部注销。

5. 读者离开学校时(包括毕业离校、休学、退学、进修结业等),须将所借图书全部还清,并将借阅证交回流通部。如果是学生毕业离校,学生须还清图书后以班为单位集体办理退证手续。

三、借阅规则

1.我校师生员工均可凭借阅证在本馆借阅图书资料。借阅证只限本人使用,不得转借他人,或让他人代借图书。如借用或冒用他人证件,一经发现即行扣留该证件,并区别不同情况予以处罚。

2.本馆对全校师生实行半开架借阅。

(1)读者进入外借书库时,出示借阅证,除纸、笔外,一律不得携带诸如书包、书籍等物品;

(2)入库者在书架上取阅图书时,拿下一本书,要在该位置插入图书代书板,阅毕不借则按代书板位置把书插回原处,不能随便乱放,以免乱架;不得擅自藏匿图书,需借书籍,须交图书馆工作人员办理外借手续,不得擅自携走。

3.维护馆内清洁卫生,不准吸烟,不得随地吐痰和乱扔纸屑、杂物;保持馆内肃静,不得高声喧哗、吵闹

(3)借阅期限若跨越寒(暑)假,在假期里到期的图书可顺延至开学归还,但必须在第一周内还清。

5.读者办理借阅手续时,先将图书交到管理人员手上办理借阅,到柜台外面领取;最后检查所借图书,如发现有涂污、批注、撕页、剪挖、破损等情况,则应对工作人员说明,作上标记。否则,图书一经借出,一切责任由读者承担。

6.本馆内的参考工具书(包括辞典、手册、产品样本、百科全书和大型画册、图册等)、独本或贵重图书资料一律不外借,只能在馆内查阅。

四、违规处罚规定

1.逾期罚款。

本馆实行逾期罚款制度。读者借阅图书应自行记下借、还日期或在网上查询。借阅后应按时归还,逾期不还者,每日处以罚款0.5元/册,直至归还为止;

逾期不还者不能再借阅。

2.读者要爱护图书,不得在书内写字、划线、批注以及折叠书角或撕页、剪挖,如出现乱涂乱画、批注等情况,按0.5元/页赔偿;如出现撕页、剪挖等损坏图书的情况以及丢失图书,须买回与原书相同的版本或经本馆同意的新版本赔偿并交纳5元加工费,否则,中文文学类图书、中文普通书按原价(多卷图书按整套图书价)35倍罚款;J、T、X类图书、专业类图书按原价(多卷图书按整套图书价)5~10倍罚款。

3.偷窃书刊资料者,处于原书价10倍以上的罚款或取消借阅资格并通报全校公开点名批评,情节严重者则上报学校并给予行政处分。

 

 

河南地矿职业学院·教务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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