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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师授课日志管理办法

发布日期:2018年09月03日 作者: 点击:[]


一、授课日志是记载课堂教学内容、教学进度、学生出勤等教学基本情况的重要资料。使用授课日志是实施教学管理、检查教学运行情况的重要措施,对提高教学质量有重要作用。为使授课日志的填写规范化,特制定本办法。

二、授课日志由任课教师亲自认真填写。具体做法如下:

1、 上午一二节课任课教师自行到教务处领取,由三四节课任课教师下课后自行送还教务处。

若上午三四节课是自习,由一二节课的任课教师送还。

若上午三四节课为实习实训课、体育课、上机课等课程,由三四节课任课教师提前通知学生将授课日志带到上课地点,并于下课后自行送还。

2、 授课日志上午领取时间:7:45-7:55

归还时间:12:00-12:15

下午领取时间:14:45-14:55(夏季)

14:15-14:25(冬季)

归还时间:16:50-17:05(夏季)

16:20-16:35(冬季)

3、第一次未按时领取授课日志,记迟到一次;第一次未按时归还授课日志,记早退一次。若再次出现相同情况,等同于缺课,按相关规定处理。

 

 

河南地矿职业学院·教务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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